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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很難,問一個正常人還能有結果,問一個瘋癲的婦人,無異於雞同鴨講。

這個婦人什麼都說不清楚,好在街邊一個買甜水鋪子的小民鼓起勇氣開瞭口,說出來這個婦人的來歷。

原來這個婦人是一個早些年被丈夫典妻的女子,因為總是生女孩,惹得富戶罵她沒用,要把她退回原傢。

她丈夫急瞭不肯退錢,就從她懷裡奪過來那個剛出生沒多久的女娃娃,當著這個婦人的面,活生生的摔在地上,用腳踩死瞭。

這個婦人當場受不瞭,就瘋瞭。她丈夫直接休妻、她娘傢把她接回去,但傢裡農忙、有時候要出去做一些小買賣,這個婦人自然也就沒人有閑暇看顧,一個看不住她就會抱著破破爛爛的襁褓往外走,嘴裡念著找孩子。

李明昭聽到這個婦人的經歷之後,覺得這婦人極其可憐。

但同時也心生不滿,她喃喃低語:“為什麼民間典妻之事如此之多,就連京都這天子腳下都有。”

對於這些女子來說,這人間究竟是人間,還是一個活生生的地獄?

李明昭想起上午自己看的卷宗,想起自己之前的決定——狠狠的參柳嘉程一本,這種人不配為官,不僅要剝奪官職,還得重重的打他八十大板。

原來以為已經是重罰,如今再見到這路邊的瘋婦人,李明昭忽然覺得,隻是這樣遠遠不夠。

她需要抓一個典型,不僅如此,還需要嚴格立法去懲處膽敢典妻的男人。

想到這裡,李明昭目光陰沉著,靜靜地站在一邊看著那個仍舊在哭的婦人,眼底的情緒如同潮水一般洶湧。

她看瞭她許久,許久,最後吐出一句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