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爹說這個名字聽起來就有文化,所以就給我起瞭這個名字。”
公孫越莞爾,他一貫都是和讀書人打交道,這些人說話一個個文縐縐的,即便是很普通的名字,也要掰扯出一段典故,他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實誠的。
不、第二次。
李志才是第一。
“我叫公孫越,十六,虛長你一歲。”
“那個黑黑的大塊頭叫李志,別看他滿臉絡腮胡子,看起來很老,其實才十四。”
“那邊那位看起來很聰明、儒雅、高大俊美、有學識……他叫甘梵仁,是我們的大哥。”
“我從來沒有見過他這般睿智、無私、大氣……平易近人的人。”
公孫越平日總覺得李志區別對待,實際上,他自己也沒好到哪去。
介紹李志的時候沒一句好話,可介紹起甘梵仁的時候,好話卻是一籮筐。
如果不是介紹的字數太多,太詭異,他甚至想當場做一篇文章。
聽到公孫越的介紹,宋辭站起來挨個行禮。
隻是行瞭個禮,他就不好意思的羞紅瞭臉,又蹲下身繼續磨起瞭藥。
別看他說話吞吞吐吐的,幹活卻一點也不慢。
他一邊幹活,臉上一邊露出瞭思索的表情,似乎在考慮著什麼。
甘梵仁趁機將小面包發瞭下去。
因為甘甜給的吃食很多,他也沒有吝嗇,幾乎每個病人都分到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