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也非常好審,畢竟這對男女不等警察過來就要逃跑,早就有九分坐實瞭盜竊的罪名。
女人在警察面前還狡辯:“我沒有偷她的東西,她污蔑我還不讓我走,我才反抗的。”
小婷咬牙切齒地指證:“鋼筆套盒就放在她的毛衣裡,剛才她逃跑的時候幾次都想掏出來扔掉,但衣服穿太多又被拉著,才沒扔成。”
女人又道:“她上來就要搜我的身,她憑什麼搜身,她這是侵犯瞭我作為公民的人身權利。”
小婷氣憤道:“我沒有動手搜你的身,我隻是讓你把筆還回來,我就不跟你計較瞭,但是你死活不承認,還逃跑,還砸我店裡的東西。”
小張聽她們你一言我一語地吵,感覺頭都要炸開瞭,他問那女人:“你確定沒有拿店裡的東西?”
女人斬釘截鐵地否認:“絕對沒有!”
小張就示意瞭一下跟過來的女民警:“去,你帶她去廁所裡檢查一下。”
女人大驚失色:“憑什麼搜我的身,我都說瞭沒有瞭……”
女民警一隻手就拉住瞭她往廁所裡走:“既然沒有,那還怕什麼搜身?大傢都是女的,如果沒搜出來,她就是污蔑你,你放心告。”
女人驚恐地要後退:“我不告她,你快放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