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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弟 蜀江春水 1039 字 2024-12-20

幸好大秦守孝不需要丁憂,隻要在吃食和行為上註意一下就行瞭。

如果每一個官員都因為守孝而丁憂,那豈不是耽誤國傢大事,畢竟每個人負責的區域不同,丁憂就要把手上的工作轉給別人。有些人根本不會做,轉給他們隻會帶來更大的工作量?

太祖本來就對三年守孝需要丁憂的事不怎麼贊成,這三年時間官員能幹多少活瞭?

孝不孝不是看丁憂,而是看父母在世時兒女有沒有照顧好他們。還有一點就是那些有本事的官員,皇帝根本不想看到他們丁憂。特別是朝中某些改革,一旦停下再想繼續就難瞭。

因此想也不想就改瞭這條不算法律的法律,以後再也沒有人參那些不丁憂的官員不孝瞭。

明朝的張居正,就因為改革離不開他,於是奪情處理,結果等他去世後,這也成瞭他的罪名之一。

這讓秦宸對明朝的皇帝感觀都不太好,少數幾個感觀不錯的,又死得早。

知道明朝的皇帝不做人,深度瞭解後,發現做人的死得早,不做人的都活得久。

太祖這一決定,對官員們來說其實是件大喜事,雖然明面上他們象征性地反對瞭一下,實際上暗地裡都支持。

誰想當官當得好好的,因為父母死亡而丁憂在傢,三年後回來朝中什麼坑都被占完瞭。

除瞭老古板,無須丁憂居然是最快通過的律法。

不過太祖也規定瞭,雖然不需要丁憂,但是父母去世你得回去奔喪,大秦會根據傢鄉的遠近,給官員十五天到三個月的假期。

如果不能在假期內回來,那麼你的位置隻能由別人代替瞭。

為瞭不被人代替,每位回傢奔喪的官員都提前回來,從沒有逾期未回的事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