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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胤禛與胤祥,追回王公大臣欠朝廷的銀兩以後,康熙便派瞭他們二人前往江南賑災。

而在康熙下旨的當天晚上,胤禩便請瞭他過府議事。

也就是那時,胤禩才告知瞭他,陳同朋表面上是太子的人,實際上卻是他的人。

陳同朋原是京城一個不入流的小官,後來被外放到江南的一個偏遠小縣做縣令。

那時的他,根本看不到前途的光明,而胤禩卻相中瞭陳同朋的才學,暗中接濟他,並將他收入門下。

陳同朋得瞭胤禩的指點,短短幾年,便從一個偏遠小縣的縣令,做到瞭揚州府的知府。

至於攀附胤礽,也是胤禩的主意。

胤礽行事一向張揚,朝中攀附胤礽的大臣不在少數,陳同朋一個知府,混在裡面並不顯眼。

起先陳同朋確實是一個好官,兢兢業業的做事,可官越做越大,膽子大瞭,心就貪瞭,胃口就更大瞭,連修築運河河堤的公款,都敢貪墨。

陳同朋抱著僥幸心理,原以為不會出事,卻不想兩個月的大雨,沖毀河堤,給瞭他致命的一擊。

紙保不住火,事情鬧大瞭,陳同朋隻好向胤禩求救。

胤禩本是想觀望一下,再做打算,但見康熙派瞭胤鎮為欽差,去江南督辦賑災,便知陳同朋保不住瞭。

是以,在當夜叫瞭胤禟來商議大事。

而當時的胤禟,一心為胤禩出謀劃策,二人最後決定,若是陳同朋貪墨公款被胤禛查出來,便叫他咬/死瞭太子。

胤禩對陳同朋有知遇之恩,在陳同朋心中,胤禩便是他的再生父母,是以,陳同朋接到胤禩的密信之後,也那麼做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