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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以不活,但她的弟弟必須活著。

他還那麼小,還沒有好好享受人生。

康康必須得活著。

她化名瑰酒,開始接客,從沾酒就倒到千杯不倒,從一個深閨文靜大小姐到和所有的男子都能談笑風生,從一個清麗靦腆的女孩變成瞭一個風塵紅豔的女人。

後來終於熬出頭瞭,有名氣瞭,能和老鴇談條件瞭。

“我要求,工錢對半分,然後在不接客的時候,可以彈琴,唱曲,互酒,賺取額外的錢,得到的錢三七分。”周長樂提瞭條件,老鴇笑著同意瞭。

後來,周長樂的生活好瞭很多,她每個月都偷偷去那個陰暗潮濕的小巷,偷偷給老嬤嬤藥錢和生活費。

周長樂原本是不想讓康康看到她的,但是有一天,周長樂躲閃不及,被康康看到瞭,他興奮地直揮手:“姐姐!姐姐!”

這個時候的康康還隻是身體有些孱弱,身上還有些肉。

後來,周長樂去那個陰暗潮濕的小巷子裡時,會順帶看看康康,和康康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