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花木蘭今年二十八,沒幾個月就二十九,轉眼就三十瞭。
阿娘在她這個年紀,花木蓮都十幾歲瞭。
她知道,之前阿娘是等著女兒解甲歸田後,回來嫁人生子,把從軍之前沒走的路再走一遍,隻是晚瞭十幾年而已。
哪知道,六鎮接連鬧瞭一兩年,又出瞭這很多事,自然就耽擱瞭。
“這事阿娘知道嗎?”
“阿娘不答應,我也不敢和二姐你說啊。”
木蘭想想也是,反正下崗瞭,不如回傢生孩子。不過,她是真的不想在這裡處對象,也不敢在這個時代生孩子。
戀愛結婚,那得三觀一致。
你和古代人,是根本沒有辦法談三觀的。不是他的錯,而是你的錯,誰讓你是外來的呢。
“阿弟,我不想嫁人,也不想生孩子。”
“為什麼?”
“因為……”她頓瞭頓,“這已經註定是一個亂世瞭。”
亂世、動蕩不安,人人命途多舛,真的不適合生娃,生瞭就是造孽。
連人傢王安石都說——願為五陵輕薄兒,生在貞觀開元時。鬥雞走犬過一生,天地安危兩不知。
這年頭,隻適合打打殺殺,不適合正經過日子。
“過幾年再說吧。”
等過個十年八年的,反正她也生不出孩子瞭,皆大歡喜,完美!
姐弟正說著,就見鄧沖不知道從哪兒跑瞭出來,神色緊張看著他們。
“阿沖,你怎麼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