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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花木蘭今年二十八,沒幾個月就二十九,轉眼就三十瞭。

阿娘在她這個年紀,花木蓮都十幾歲瞭。

她知道,之前阿娘是等著女兒解甲歸田後,回來嫁人生子,把從軍之前沒走的路再走一遍,隻是晚瞭十幾年而已。

哪知道,六鎮接連鬧瞭一兩年,又出瞭這很多事,自然就耽擱瞭。

“這事阿娘知道嗎?”

“阿娘不答應,我也不敢和二姐你說啊。”

木蘭想想也是,反正下崗瞭,不如回傢生孩子。不過,她是真的不想在這裡處對象,也不敢在這個時代生孩子。

戀愛結婚,那得三觀一致。

你和古代人,是根本沒有辦法談三觀的。不是他的錯,而是你的錯,誰讓你是外來的呢。

“阿弟,我不想嫁人,也不想生孩子。”

“為什麼?”

“因為……”她頓瞭頓,“這已經註定是一個亂世瞭。”

亂世、動蕩不安,人人命途多舛,真的不適合生娃,生瞭就是造孽。

連人傢王安石都說——願為五陵輕薄兒,生在貞觀開元時。鬥雞走犬過一生,天地安危兩不知。

這年頭,隻適合打打殺殺,不適合正經過日子。

“過幾年再說吧。”

等過個十年八年的,反正她也生不出孩子瞭,皆大歡喜,完美!

姐弟正說著,就見鄧沖不知道從哪兒跑瞭出來,神色緊張看著他們。

“阿沖,你怎麼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