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买本子是用来写小说的。
记得第一次写故事是一篇同人文。欣喜,雀跃,对文字的热爱到达了癡迷,当她握住笔杆的那一刻,灵感倾斜而出,文字浮跃于纸张之上。就那麽文馨洋洋洒洒写了两三万字,对于当时写八百字作文都费劲的初中生来说,简直就是长篇巨制。
之后文馨就想尝试原创内容,写一本自己的小说,那首先第一步就要买个好看的本子。
黄沐雨站起身,拿起文馨刚刚放下的一本,“要不就这本吧,这个树叶还挺好看的。”
黄皮外壳,封面上映着水彩风格的树叶。黄沐雨把本子举到文馨面前,让她选这本。
文馨却不满意,摇头道:“这是用线装订的,很容易散架。”
用线装订的本子,稍微撕一页下来对半的也会跟脱落,线不牢整个本子跟着报废。相比于线装,文馨更喜欢挑订钉装的本子。
其实黄沐雨也不是真心推荐,只是想让文馨买了赶紧走,见文馨拒绝,黄沐雨只觉得她好生龟毛。
待文馨在一本粉色和一本蓝色本子之间做抉择时,黄沐雨又撞了上来,“嘿,快看快看,长得好帅啊。”
黄沐雨激动的用手肘撞着文馨的胳膊,文馨侧过身寻着方向望了过去。
一位唇红齿白的少年,正站在一排毛笔架前选毛笔,很高,在人群中异常惹眼。虽然只得一个侧脸,但不难脑补整张脸的容貌。
黄沐雨再次感叹了一句好帅。
而文馨的注意力却在少年的眉毛上,他的眉毛很浓,随性生长,虽然他面无表情但就是给人一种很兇的感觉。
一直盯着人看总归不礼貌,文馨收回目光回过身继续挑本子,最后选择了那本粉色的。
黄沐雨还在看,过了一会儿突然转过身,像做错事的孩子急着躲避,“我靠,他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