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了。
在梦境,他听过了。
三个人一起听的。
淩云对这个故事的评价一如既往,无聊,他内心毫无波澜。
他不能明白,狐妖既然法力高深,要是真的喜欢,为何不直接把人抢走,或者做成标本,这样那男子便可以永远陪着她。
当时他这麽想着,也说出来。
说书人意外听见了,他抚摸自己的胡子,乐呵呵的解释:“怜花是个癡情人,不想强迫墨书,更不会杀他,所以她希望用这种方式,靠近墨书。”
淩云面无表情哦了一声,“若是未婚妻不回来,难不成这狐妖顶着旁人的名字和容貌,还要假扮一辈子?如此骗墨书,便不会伤害他?”
“这……自然是因为墨书一往情深,狐妖求而不得,情非得已……僞装成未婚妻。”
淩云皱眉,嘲笑道:“那他连狐妖是否是真的未婚妻都认不出来,在我看来他也未必情深,不过是装的一腔深情罢了,如此刚好可以顺便放弃了仙族给他的职责和使命,不过是一介懦夫罢了。”
“这般说来,狐妖倒是可怜人,成为他逃避的理由。”
“这这……因为狐妖有意骗他,欺瞒他。”
没给他继续问下去的机会,青年叹了口气,合着扇子,把他拉走了,同行的少女则是不停地对周围人道歉。
淩云思绪回到现在,尽管觉得很无趣,他还是认真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