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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简直是个人才啊,仅仅用了两日的时间,他竟然就跟胡人大王子混成了兄弟?

胡人大王子哈拉体格壮硕,一身肌肉虬结,脾性说好听点是豪放,说难听点那是不懂礼仪。反观孟泽,他是锦绣堆里长大的纨绔,一张小白脸,身上没有几两肉,还挑剔得很,什麽都要求一个精细。

这样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就不像是一个物种。

刚开始的时候,高远生怕这两人到一起会打起来,无论是太子舅父被人揍了还是外邦王子受了伤,都不是他一个鸿胪寺卿能担待得起的。然而世事就是这麽难料,白斩鸡世子和粗豪大王子,竟然一见如故!

不得不承认,这里面或许有身份的原因在,但孟泽能毫无阻碍地跟这些胡人混在一起,那也是他的本事。

高远一脸木然地看着他们称兄道弟的场景,心中对安乐侯世子的看法再一次被刷新了。

“虽然我也很想认你这个兄弟,但辈分不对啊!”孟泽一手搭在哈拉厚实的肩膀上,笑嘻嘻地假装苦恼道,“你看,你父亲和我姐夫算得上是平辈,你又成了我兄弟,你岂不是和你父亲平辈了?乱,太乱了!”

哈拉“吨吨吨”灌了几口酒,摇晃着身/体笑道:“这有什麽?在我们那儿,父死子继是连妃子都可以继承的,那要按你说的,以后我兄弟是我兄弟还是我儿子?”

“哦?那到底是兄弟还是儿子?”孟泽好奇。

哈拉被他逗得拍桌大笑,“当然是兄弟,这种情况我们一般各论各的。就像我和世子这样,我管你当兄弟,管大齐皇帝当长辈不就行了?”

孟泽闻言,端起酒盏与对方碰了一下,豪气干云道:“好,那你这个兄弟本世子认定了,以后都是一家人了。一家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