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贴身的羊毛衫,一件厚一点的羊毛衫,没了。
叶姗姗赶紧把衣服塞给他:“你第一次来这边吗?不知道今天零下七八度吗?快穿上,我身上有棉袄呢,不冷。”
金发博士不肯,叶姗姗只好卷起袖口一件一件给他看:“喏,最里面的秋衣,纯棉的,然后是毛衣,薄的,毛衣,厚的,棉袄,更厚了,外面这件呢子大衣看着薄,是我姨妈从香江寄过来给我的,很暖和的。好了,我穿了五件,哪一件都比你的暖和,你赶紧穿上。”
金发博士终于听劝了,穿上后跟着她往前走,好奇道:“姨妈?香江的?你不是本地人吗?”
“对啊,我姥爷有个生死之交,战乱年代跑那边去了,后来孩子大了,要找媳妇,自然优先选择我姥爷的孩子。对了,我听你口音像是南边的,回头我要南下的时候你顺路吗?顺路的话一起?”叶姗姗现在不讨厌他了。
谁会讨厌雷锋呢,哪怕说错了一句话,也不是不能原谅的。
金发博士点点头:“顺路,你去做什麽?”
“嫁人啊,姨妈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听说活不长了,想趁早生个孩子传宗接代。”叶姗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要这麽坦诚,大概是因为她的字典里没有欺骗好人这个选项吧。
金发博士好奇道:“活不长了你还去?”
“为什麽不去?说不定结了婚他一高兴就舍不得死了呢。再说了,要是他真的活不长,那我也没办法。反正不是我害的就行,我问心无愧的。”叶姗姗看着天快黑了,加快了脚步,“你去谁家啊,我带了手电筒,送你过去吧。”
“我不认识,可以去你家借住一晚吗?”金发博士还挺不拿自己当外人。
叶姗姗哭笑不得,回头看了他一眼。
晚霞下班了,月亮和星星已经换了岗。
只是这会儿还没爬到头顶上,天光模糊一片。
朦胧的视线里,男人似乎看着她在笑。
她也笑了:“我倒是不介意,可我今天也是去别人家做客的,要是主家不愿意,你可不能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