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摸起来很舒适,陆怀景自然的拿起衣服披在唐菀身上。
“我自己来。”
唐菀脱下身上的针织衫,披上呢子大衣,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高挑的身影,有一瞬间的怔住。
七十年代流行的呢子大衣款式比较老旧,然后穿在她这个衣架子身上,还是格外好看。
“这件我要了!”
只一眼,陆怀景就觉得这件和唐菀十分搭,他媳妇皮肤白,红衣十分衬她。
“同志,这款大衣需要一百块钱。”
售货员好心提醒陆怀景,“还要五张布票。”
一百块钱在这个年代相当贵了,有些家庭一家人一年的收入都没有一百。
这得卖多少鸡蛋和鸡啊。
唐菀顿时有些肉疼,“我还是不要了,家里有衣服穿。”
反正家里有缝纫机,她到时候从空间商城拿两件毛呢大衣出来改一改就行。
“同志,这是羊毛的,特别暖和,所以价格确实会贵一些,但是物超所值。
这件大衣可以穿好多年,只要同志你保养的好,就和新的一样。”
百货大楼的售货员倒不是夸大其词,这位同志还真是试过大衣的人当中穿起来最好看的。
唐菀已经脱掉了大衣还给售货员,“我再看看吧。”
“媳妇,我买了。”
陆怀景刚要掏钱票,一个身影快步走了进来,她欢喜的拿走大衣。
“兰草,这衣服真好看,我试试。”
这人穿着布吉拉的裙子,上衣是时髦的针织毛衣,头上还戴着顶小帽子。
“同志,不好意思,这件我们已经打算买了。”
陆怀景微微皱眉,对于女人蛮横的动作有些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