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沫大二上学期学期过半的时候,李山那边工厂建了个七七八八的。

周静直接向银行贷了款,所以建设的规模比他那个大很多,也就意味着还要点时间才能弄好。

他这边要乱的事情比较少,反而工期短,速度快很多,毕竟盖个厂房而已,还真花不了太多时间。

李山这头因为地是自己买的,厂房也是自己盖的,但是里面的设备就不敢用全新的了。他经政府介绍,盘下来一个要转行的服装企业的生産线,还接手了一批技术熟练的工人。

搞定一切,顺着通讯录过去一一之前的合作方联系了一通,就準备开工了。

开工前最后一件事情,丁沫收到了一封文件,里面是李山已经签好字的《股权协议书》,还有《股东会决议》。

新的股权分配丁沫又重回了大股东身份,这回是实打实的70之多。李山说的很明确,秉着二人谁也不吃亏的原则,这个股权比例是将二人过去应分配的金额加上丁沫新增的资金比例折算出来的。

不是说他就想给丁沫这麽多,而是她这次实在给得太多。李山忙前忙后的现在看起来都像是来给丁沫打工的。

丁沫也就没再客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现在就她和姑父两个股东了,未来经营稳定了再转一些回去就行。

不久之后,丁沫收到了丁志琴给她寄的由新工厂生産出来的第一批衣服,惊奇的发现衣领处都被打上了标签,上面用手写体写着四个英文字母“oo”。

丁志琴还挺坦诚的:“这不是商量了半天也没商量出什麽合适的名字来,就用了你名字里的沫的拼音麽。反正这名字挺好记的。”

丁沫:是挺好记的,未来的互联网上将会存在几千万的oo大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