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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两人已经和迎出来的丁三哥碰了头,虞欢顺势站定。

丁三哥年约四十,是这里常见的鲜卑人,长得高大,因为常年在草原上和牛羊打交道,皮肤呈古铜色,脸上满是风吹日晒留下的沟壑痕迹。

人是非常热情的,见面先捶了沈岭一拳头。

“上回不是说等若耶节的时候再一起喝酒吗?怎麽提前来找我了?”

“丁三哥。”

沈岭接了这一拳头,动也没动,打了声招呼,便接着介绍虞欢给他认识。

听说沈岭成亲了,这次来是请他吃喜酒,丁三哥一脸愕然。

目光来来回回在沈岭和虞欢之间划过,很确定,这像仙子似的女郎,他在镇上的时候绝对没见过。

“这才过去多少天?你小子竟然连亲都成了?”

丁三哥有一肚子的话想问,“你什麽时候定的亲?我怎麽都不知道?”

“——哎呀丁三哥,外面这些事儿都是瞬息万变的,哪能事先全都知道?”

兰执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拽着丁三哥就往回走,“今天就是喝酒吃肉的日子,咱什麽都别想,什麽都别问,高兴就对了!”

“哦哦、说的也是,”丁三哥被动的往回走,还不忘努力回身来和虞欢打完招呼,“我这儿也没什麽好东西,有什麽招待不好的地方,妹子你别嫌弃啊……”

虞欢笑着点头应声。

这时候日头西斜,天边染了一片火烧云,除开帐篷附近点起的几支火把,周围全都被愈发暗沉的天色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