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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请不请?”

“废话。”

约好了吃酒,兰执这才正色道,“你猜我刚刚看见谁了?”

沈岭眉峰一耸,心知兰执一般这麽问的话,一定是有新消息要讲。

果然就听兰执接着说道,“皮邱,遮遮掩掩的去绥远城请郎中了。”

沈岭瞬间明白,“你是说,皮保贵?”

他最后紧了紧腰带,看向兰执,“……这麽突然?”

兰执:“也不算突然,皮保贵不是一直都吃着药丸子麽。本来麽,镇上的队主,谁当也都是那麽回事儿,就算少了一个皮保贵,也有他儿子皮邱顶上。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你成亲了,也算有了三匹马,你怎麽打算?”

沈岭微垂了眸,不甚刺眼的日光往他睫羽间投下一片暗影。

自从无仗可打以后,挣军功就难如登天。

如今镇上多是靠领军饷为生的军户,所以但凡有点儿家底,懂变通的,就能当人上人。

换言之,有马,就能当队主。

虽说队主能拿的军饷没比军户多几个子儿,可胜在手下有人,手里有权。

这年头,但凡手里握着豆子大点儿的权,就能拿鼻孔儿看人。

“皮保贵是县令新认的侄儿,那皮邱就是他的侄孙——”

沈岭说着话,走出背阴处,站在光秃秃的墙头边,往下看凹凸不平灰尘暴土的官道。

视线尽头缓缓出现一支商队,他的目光一凝,到嘴边的话也改了口,向后招手,示意兰执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