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姐姐打了她一巴掌,我听见时,心中传出痛意。我不知道是出于对她的心疼还是对欺骗她的愧疚。
黔中不许外人停留,可她不但将我留下,还隐瞒了此事。她姐姐说,我会给她带来杀身之祸。
可是,那时的我们被彼此吸引而蒙蔽了眼睛,前路危险,我们却以为只身可以抵挡。
她姐姐做了退让,让我养好伤便离开这里。
可上天总不尽如人意,我还是被发现了。她的父亲鼓藏王,要将我生祭升卿。
所谓生祭是将人扒皮抽骨剁成肉泥喂给那条蛇,笑死,一群大活人还担心一条蛇吃得不好,连自己百姓都吃不饱的地方还要将一条蛇奉为神明!
她,第二次救了我。
她跪在她父母面前求他们留下我。
于是她的母亲,上一任的莲,为我们种下缠魂丝。缠魂丝,顾名思义,我们的血肉乃至灵魂交缠在一起。
我的印记在脖颈上,她的在脚踝处,她说,若是我负她,她便拿脚踩死我。我当时在想,她那样白白净净的小脚,怎麽能踩死我呢。
可是她还说,若我不愿意留在黔中,若我不喜欢她,便同她做一场戏,等风头过去,她便送我离开黔中。
我第一次主动抱紧她,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她,像喜欢太阳、喜欢星星、喜欢天下万事万物一般喜欢她。
她是我的唯一所爱,我发誓,此生绝不负她。
我本想着等风头过去,再找机会带她回梁州去见见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