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页

听完干女儿的一番话,周万春没再催促着她治脸的事儿。

也叫周万春想起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她家道中落,被债主用来抵债,买入了青楼。

偶然资助了位在街边替人代写书信,赚取盘缠的贫寒读书郎。

读书郎高中,兴高采烈要来娶她,那时周万春早已见惯了欢场上的逢场作戏,认定了读书郎必定会负她,与其得到后,又失去,不如从未得到过去。

就像她出身富贵,从小锦衣玉食,珠翠罗绮,后来没入青楼,被个可以当她爹的员外郎豪掷三百两银子,夺走了身子。

区区三百两银子,从前不过是周万春随手买一件镶着雪白兔毛大氅的价格。

何等讽刺?

强大的反差,一度叫周万春痛不欲生,无数个夜晚,都想在房梁挂根三尺白绫,死了一了百了。

拒了那人,那人的政敌不知怎麽找上她。

那晚的宴会,那政敌当场剥去她的外衫,用她的狼狈,极尽羞辱那人。

周万春不堪受辱,拔下乌发里的簪子,划破脸颊,结束了这场鸿门宴。

偶然听花老鸨从京都打探来的消息,那人已过不惑之年,尚未娶妻,房里连个小妾,通房丫头都没有。

花老鸨对她恭恭敬敬,畏惧不已,又允许宋荔出门摆摊,明知宋荔是个会赚钱的金疙瘩,还肯放宋荔带着她一起赎身……周万春猜想,多半是那人的缘故。

否则,以花老鸨贪财的德行,哪里会轻易放宋荔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