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鸳鸯不提金镯,安春风也不多言,身在狼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还是赶快脱身为妙。

她低头打量“自己”的手指。

原身长得圆润,这双手也漂亮,皮肤光滑细腻,净如凝脂,手指修长如青葱,手背上还有一个个浅浅的肉涡。

修剪齐整的指甲上没有涂丹蔻,却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安春风眼中可谓是完美无瑕。

她只以为这具身体只是普通妇人,没想到原身日日夜夜编织络子,手指早就灵活异于常人。

自己在鸳鸯手臂关节一捏,足够她酸疼半日。

前面正房屋里,刘氏还在绘声绘色描述孙家的富裕,以及跟广安伯府的亲密关系,听得秦氏眉开眼笑。

唐玉书面色沉静,负手在屋里徘徊,心里却是翻腾不已。

之前刘氏说起孙家亲事,并没有说清相好的高门是谁家。

他在京中已经数月,每日温书之余,对广安伯府也略有耳闻。

丽嫔进宫两年,深得圣上宠爱,爱屋及乌,伯府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

好些学子说起伯府就道:十年寒窗苦读,还不如回家生个好女。

嘲讽话中是掩饰不住的酸涩羡慕。

唐玉书同样有过此意,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跟伯府走得如此之近。

要是孙家真的能跟广安伯府搭上关系,自己娶到孙家女,那麽考上进士就能谋到实缺,不用跟其他人一样辛苦熬资历等候补。

京城居大不易,一边是清贵名声清贫生活,一边是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傻子都知道该怎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