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宁湖里的鱼向来不愁吃喝,毕竟多得是如蔺师仪一般爱糟蹋银子的世家贵族,若真细细追算下来,它们活得怕是比普通的平头百姓还要好些。即使如此,它们还是一窝蜂地涌上来,咋吧着嘴巴争抢甜滋滋的糕点。
只是当他侧眼看去时,却见这群鱼儿的宴席中,混进一道新菜——人的手指。
手指被泡得鼓胀,白白的、软软的,像是蒸笼里被蒸过了头的馒头,边缘处留着不规则的啃噬痕迹,而在指节的中央,却卡着一枚暗沉的银戒,上头刻着一个羊角狼头的怪物,是狄戎的图腾。
蔺师仪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摘下了那枚戒指,搜寻背后的真相。
他查到狄戎潜伏京城的暗探,查到暗探藏身的地点,查到情报交接的时间,查到出卖大邺的叛国贼是——他自己。
多可笑,多荒唐的事?
可满朝文武异口同声地指责,掌权者不动声色的默许,三日下狱,六日抄家,第九日,流放。
蔺师仪不是没有辩驳过,长跪在养心殿前以求面圣,血书陈情以证清白,可结果呢?熬过没日没夜的酷刑,依然没有人愿听他的辩白,笔尖在白纸上游走,写下的不是墨字,是他的此生。
为将者,少有善终,他从一开始便知道的。
只是,千万种罪名皆可,那人却选了他最最不愿的一种。
流放的路很长,自京城到幽云,数千里之遥,需走上三个月。但春风得意的少年郎只需十日,便能成为人人喊打的阶下囚,而后十日,那颗赤忱的心一并跌进泥淖,被草芥碾在足下。
他想通了,横竖都是死,那死得好听与死得难听也没有什麽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