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烧鸡——
这深山野林的,若是运气好,应该能弄得一两只野鸡回来。
“阿诀知道了。”
陆诀稍作休息,待到太阳快落土的时候,便去了一趟附近,今天运气挺好,他弄来一只回来。
很快,又到了夜里。
陆诀燃起了篝火,然后手脚十分麻利地处理了一下野鸡,洗干净之后,便架在火架上烤野鸡。
淩妃提着破烂的衣裙走过来,围在篝火旁边。
看着这被烧烤的野鸡,还飘着一股香气,一看就挺好吃。
“陆诀,你看起来还挺会烤的啊。”
“小的时候,我跟师父住在山里,师父有时候嘴馋,于是,我时常会去山里弄点野味回来,然后孝敬他老人家。”
“说起来,我还是因为你打小的经历,才有口福咯。”
“算是吧,若是有机会,我带你去见我师父,可好?”
“恩。”
这野味儿的确很香,比起市街上卖的烧鸡,别有一番风味儿。
烧好之后,淩烟嘴馋地吃着烧鸡,真的很好吃,这应该是她吃过最最最好吃的烧鸡了。
“阿诀,若你是女子,一定是个好媳妇儿。”
“说反了,应该说我身为男子,亦是个好夫君。”
夫君——
在淩妃眼里,她还真没办法将陆诀当成夫君看,在她看来,他只是被她宠溺的小太监。
两人在悬崖下住了三日,淩烟一日给陆诀换三次药,眼看着这伤口也渐渐愈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