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珊和谢灵灵看热闹不嫌事大,把华联会的人都喊来围观了,还有其他国家队的人在旁边幸灾乐祸,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
“嘶溜!他不吃我还想吃呢,看着就诱人。”何珊吞吞口水,眼馋地看着那个兔头。
卤好的兔头浸满了红油,再撒上辣椒油和白芝麻,要是在华国,没有任何一个蓉城人可以抵御这个兔头的诱惑。
这是云苏特地拿来的她爸做的,要不是想让那几个兑现赌约她才舍不得呢。
衆目睽睽之下,伯尼没有办法,只能咬着牙说道:“吃就吃。”
话虽这麽说,但看着那个红彤彤的兔头,他却始终下不了嘴,总觉得是一只死不瞑目的兔子在盯着他,彷佛是在告诉他,他要是敢吃它就会一直跟着他,阴魂不散。
算了,死就死吧!伯尼小心地捏起一个兔头,尽量减少接触面积,他心一横,视死如归地放进嘴里,轻轻咬下一点儿。
兔肉一入口,麻辣鲜香的味道瞬间刺激整个口腔,芝麻的香气也弥漫开来,没有一点腥臊味,吞咽之后舌根还有微微的回甜。
衆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表情从僵硬变得缓和甚至带着一丝回味。
“怎麽样?伯尼。”班森心急地问道。
“还……还不错。”伯尼别别扭扭地说,嘴却很诚实地又吃了一口。
“真的吗?”班森半信半疑,用手撕了点儿肉送进嘴里。
下一秒,“岂止是不错,味道简直棒极了。”班森两眼放光地大声赞叹道,“没想到这东西看着可怕,其实挺好吃的。”
他三两下啃完一个兔头,问旁边的队友,“你要吃吗?你不吃的话我可以帮你。”
伯尼还在矜持,班森已经蠢蠢欲动了。
“不用,我决定自己尝一尝。”队友还是决定自己尝一尝,真有那麽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