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梓暮咬了咬牙,怒斥道:“高句丽的琉璃王可真是个名不虚传的浪蕩子,自从来了长安便乐不思蜀,临近回国了,还不忘惦记着去平康坊见识一番,拉着朝朝作陪去了。我和他前天因着一些小事吵了架,正相互冷着,那混账今天走的时候,居然故意当着我面说平康坊近日来了些胡姬,腰肢纤细还会跳肚皮舞!他去涨涨见识”
兰殊笑了笑,“所以,你吃醋了?”
卢梓暮呸了一声,“鬼才吃他的醋,我就是气不过,他这是嫌弃我腰粗的意思吗?”
兰殊笑纹益深,看着她现在跳脚的样子,不由想起小时候他们在一起玩,朝朝最喜欢的就是逗暮暮,就爱看着她把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
兰殊料準了薛长昭只是在开玩笑,去平康坊作陪也是公事公办。
她温言宽慰了卢梓暮几句,偏偏暮暮是个心眼死的,听他说啥就信啥,一股脑兀自生气起来。
绕来绕去,兰殊又被她绕了回来,无奈激将道:“是是是,他就是个混蛋笨蛋大傻瓜。那他既这麽讨厌,你干嘛非得嫁给他?”
卢梓暮彻底瘪了嘴,嘟嘟囔囔道:“那我也是没办法啊,那天晚上真的是喝多了”
卢梓暮口中的那天,已是三年前。
当年这两人酒后乱性,滚进了一床被褥里,第二天,还被长辈抓了个正着。
不成婚都不成。
兰殊那时跟在卢梓暮的花轿后送过嫁,对于这场婚事的内幕也算知情。
只是今日卢梓暮忽而捏了下她的脸,劈头来骂了句:“这事还得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