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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手里有足足一百两的银子,梅巧巧不需要看老王家任何人的脸色。哪怕是王老太太这个婆婆,都得好声好气的哄着她、讨好她,一句重话和难听话都不敢跟她这个新儿媳妇说。

她也不需要做任何的活儿。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地里的,轮到谁都轮不到她的头上来。她每天就只需要高高兴兴的吃了睡、睡了吃就行。这样舒心的好日子,谁不想过?

还有她的有金哥,对她别提多体贴多温柔了。这是林向北远远及不上的,亦是她最在意的。

可以说自打嫁来老王家,她就嫁进了福窝窝,没有一刻是不如意的。

也正是因着日子过得太舒心,梅巧巧不希望任何人来破坏她来之不易的幸福。老梅家的人不行,老林家的人也不行。其中,就包括了她的亲生儿子林志奇。

不要跟她说什麽林志奇也是她肚子里生出来的,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只说林志奇姓林,梅巧巧就一百个一万个的不喜欢。

所以当林志奇哭着喊着来找她这个亲娘的时候,梅巧巧才会那麽的厌恶和反感,直接把林志奇丢在了山上不闻不问。

她倒也不是成心想要林志奇死,只是单纯的不想看到林志奇罢了。就想着一次性的解决掉所有问题,彻底吓住林志奇,让其以后都不敢再来打扰她的好日子。

她也没想到林志奇的命那麽不好,运气那般的差,竟然在山上遇到了野狼,最后还被野狼给咬死了。

这可怪不到她的头上。她只是把林志奇丢在山上,又没有将林志奇的手脚捆住。林志奇完全可以自行下山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