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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现代虽不负债,却也是穷鬼一枚,如今望见这麽多奢侈之物,简直要化身成银龙第二,恨不得全塞进腰包里带走。

捡着捡着,便不自觉深入了财宝堆中,正在她不亦乐乎之际,却忽而瞥到了一只笔。

那只笔大约是笔杆上都镶嵌了黄金,整只都金灿灿的,泛着耀眼的光芒。再瞧笔尖,却是有一点黑色,如同沾了墨水一般。

姜弗月走过去拾起来,试探地在手上划了一下,果然画出了黑色的痕迹。

这是一只能够自动出水的黄金笔!

她素来有写日记的习惯,原主的储物袋中也有纸张,只是有笔没墨。她与这个哑巴男主整日待在一块,说话说不了一两句,险些要憋死。如今有只送上门来的笔,自然要收下!

且还是黄金的!以后不想要了,卖了换钱便是!

姜弗月将黄金笔往怀里一揣,便发觉腰上的绳索被拽了一拽,大约是偷心盗贼办好了差事,唤她呢。

她忙不叠过去,果然见到原本密密麻麻连接着心髒的血管纠成一片,血液自里头滴滴答答地滴落下来,一片狼藉。

青年原本淡青色的长袍被染成暗红色,妖兽的心髒被他握在手中,仍砰砰地跳着。而他白玉无瑕的面庞上也染了血,加之无甚表情,竟衬得好似地狱阎罗一般。

惊!男主性情大变!目标达成,该不会马上就杀了她吧!!!

姜弗月咽了下口水,小心试探:“师兄,咱们现下去哪?”

他垂下眸子,并不看她,只道:“挖眼,取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