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雨忽地一笑,蹲下身,掐了一下小男孩肉乎乎的脸:“小鬼。”
谢厂长的老婆冯春燕认出了江雨,说道:“琛琛,叫姐姐。”
孟旭光走下车,打断她的话:“不是姐姐,是婶婶,叫我叔叔。”
冯春燕:“……”
小男孩还算乖巧,叫了声:“婶婶好,叔叔好。”
江雨说了声乖,抓住了孟旭光的手。
“我们有事先走,下次有空再聊。”江雨说。
冯春燕看着他们二人离开的身影,有点儿疑惑,但她身为女人,直觉是强的。
那年,还在念高中的少女江雨,青春漂亮,穿着好看的裙子去参加她和谢鸿运的婚礼,彼时孟旭光也很年轻,二十七岁的年纪,在厂里一直拒绝别人介绍对象,冯春燕以为他是要求高。但那天婚宴上,偶然一瞥,她发现孟旭光的眼神落在江雨身上时,是那麽温柔、缱绻,喜欢一个人的眼神不会骗人。
只是不知道江雨为什麽会特地过来跟自家儿子打招呼……她看了眼孩子,摇摇头,没再管顾。
同样感觉困惑的还有孟旭光。
他在车上问:“怎麽突然去找小孩玩儿?”
江雨笑笑:“一时兴起,过去瞧瞧。”
这个未来的霸总男主,要追妻火葬场的人,此时还是个臭小孩,这种感觉有点儿奇妙。不知道在二十几年后,开车的这个男人,还会不会成为谢景琛的死对头,跟他抢地皮抢项目,气得他一点儿主角感都没有。
可是她突然想到个更绝的点子,那就是,他们生个孩子出来,不管娃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可以掌管事业大权,让这个孩子去跟男主角死磕得了。
她和小叔叔,可以一起慢慢变老。
但也担心,万一这娃的性子随了她,是条鹹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