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的边缘放着一条长桌,桌角摆着一盏造型奇特的灯。约莫是因为使用房间的是学生,桌面上还放着一卷空白的纸张和两只羽毛笔。
斯科特擡手将那盏灯拿了起来,发现它并非是用油脂点亮,而更为接近于他在阿尼芙夫人那里看到的魔法道具的原理。
斯科特若有所思地看着这盏灯,手指在底座一拨弄,只听得“咔哒”一声,有荧荧的光芒顺着底座蔓延向上,像是一团萤火虫似的聚集在了灯具最顶端的位置。
接着,万千萤火虫绽开了色彩,光芒大作——
整个桌面都被照的极其清晰。
斯科特的嘴角上扬,将那盏魔法灯放回了原来的位置上。
【感觉怎麽样?】克劳德的声音从橱柜里面传来。
“感觉好极了。”斯科特回答说,“出门原来是那麽有意思的一件事。”
“我发现过去的我还是想差了一点——很多事果然要亲眼所见才会更有趣。”
就算是网络已经普及到了那样发达的程度,就算他早就在各种影视作品里面看腻了剑与魔法的情节,就算游戏舱里抖抖手腕就能释放出魔法光柱······
但,
就像前世很是流行了一阵子的薛定谔理论——
假如没有亲眼目睹一盏魔法灯在你的手中点亮,
那你永远没办法理解这是什麽样的感觉。
【这是当然的,即便是有人将记忆的碎片直接塞进你的脑子里,也比不上亲眼看到来的更为真实。】克劳德先生对此感到非常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