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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聚在一块的那些阿姨们,可不这麽看!她丈夫出了问题,下了农场了。可人家的日子过的很好,最时兴的衣服,红色围巾,红色的纱巾就有好几条。高跟鞋每天擦的蹭光瓦亮的,冬是冬,夏是夏。

这种境况,按说你倒是离婚呀。

人家就不离,她那开销,远超她的工资和她居民本上的该有的额度。

那麽敢问:是谁给的?怎麽弄来的?

有些职工,双职工带老人孩子,一家七八口子人,只住四十平的地方,一层楼共用厨房和卫生间。

而这位播音员呢?她丈夫只是个后勤会计,而她这个播音员又是什麽重要岗位麽?孩子没有,只两口人,却住着三居室的房子。

何德何能呢?

这位矢口否认,吴大平急了,又爆料说:“……两人经常在胡同的院子里秘密厮混。那院子是常主任一朋友的,那朋友而今在西北,将房子给他照管。因此,两人总是晚上去幽会,次次不超过两小时,从不在那边过夜。只要找街坊邻居问问就知道了。”

但是播音员又说了,她只是帮忙打扫房子的,偶尔会碰见常主任去那边检查房子的情况,并不是男女关系!谁说共处一室就是男女关系了?

这就是捉奸拿双了!没拿住,就算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两人有事。但当事女方不认,这事就只是影响不好。

然后常主任被停职了!这里面有很多是擦边的事。

比如说福利分配不公,说就说呗!你有你的考量,我有我的考量,我就是觉得这些人做的好,该多奖励,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