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主管的就是这个,每个犯人的审判,都得过好几手的。看看物证、人证、口供,适用的律法,以及轻重裁决上是否兼顾到了情理。
今儿一早,侍郎裴行之便过来了,递了案卷:“大人,这个官司已经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觉得不好判,送到我这里,我看了,我觉得卡住了。”
这麽麻烦?
桐桐接卷宗打开,细细的看起来。这是一个和离的官司,该是很简单的!丈夫李宝财和妻子孟慧娘要和离,原因是两人的儿子李柱儿长相与孟慧娘的前夫几乎一模一样。
那是孟慧娘与前夫不清不楚吗?
也不是!孟慧娘是死了前夫的寡妇,改嫁给了李宝财。
桐桐又琢磨,这是遗腹子?
可结果也不是,孟慧娘是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一年之后,才改嫁的。两人成亲的时候,前夫已经死了一年半了。而生下他们这个儿子的时候,她前夫已经死了两年多了。绝不是他前夫的孩子。
桐桐又想,这莫不是跟前夫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相好!或者干脆就是第二任丈夫与第一任丈夫存在他们都不知道的血缘关系?
可卷宗上说,孟慧娘的第一任丈夫一直就在老家居住,数代没有亲眷离开过当地。女儿也没有远嫁的,都在周围数镇。
而孟慧娘的第二任丈夫是在西南大山里部族,山里有族规,不对外通婚。李宝财是自己考出来的,在族里娶了第一任老婆,难産死了。他考出来做了养马的官吏,瞒着族里偷娶了孟慧娘。可谁知道,两人成亲生了儿子,儿子却随了孟慧娘的前夫,越长越像。
可孟慧娘也有证人,证明马场距离她第一任夫家很远,在她怀孕到生産的那段时间,那边没来过人,自己也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