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当然怕这种动不动就冒出来的什麽记忆了,所以,他想知道过往里到底隐瞒了什麽。
庄游都不知道话从哪说起,“离婚后……隔了一年,桐桐过五岁生日的时候,我去看她了。那时候我的情况刚刚好转,作品出版,先给了一部分稿酬。当时我的工作关系,还挂在报社。因着有出版,有名气了,当时报社就考虑我的情况,给我分了一间宿舍。有个二十来平,老筒子楼。
当时单位正在集资建房,隔上一年,就搬到新楼上去住。我这种单身汉,分个两居室问题不大。所以说,我当时是考虑複婚,接她们娘俩回来的。桐桐都五岁了,也该考虑读哪个幼儿园,京城读书那条件肯定比其他地方要好一些。”
这话是可信的!按照时间算,两人分开一年半,只要女方没再婚,複婚就是给妻女最好的交代。
“当时去了之后,找到桐桐姥姥家,这才知道,桐桐妈再婚了。我当然是希望见见孩子!当时那个杨明的情况也没有很富有,就是一个卖建材的店铺,一楼开店,二楼住人。住的也很逼仄!只有一个小隔间里面一张小床,还得桐桐和杨明的女儿两个人住。隔着一个墙板,就是他们夫妻的床。我觉得这个条件……女孩子这麽住不方便。鑒于这种情况,我就提出了把桐桐带走。
我们好歹是报社,这种单位有定点的幼儿园。文化单位定点的幼儿园和学校,都是很好的。也从来没有过打骂孩子的情况。而且,报社这种单位,分白班和夜半。父母不都有时间按时接送的。都是大家互相帮忙,接送回来,照管上。我觉得带回来,不妨碍什麽。
但是,桐桐妈妈不同意。为这个事,我几乎月月往那边跑,实在没法子了,我就说,不行的话我就起诉。我有工作单位,我有很好的收入,我有房子……所以,我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相比而言,桐桐妈这些都没有……
她一听说我要起诉法院,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当时就恼了。我们也没地方说这个事去,只能是外面的公园坐在椅子上谈。结果谈崩了,她抱起桐桐直接从护城河上给跳下去了。当时是夏天,刚下了一场雨,护城河里的水又深又浑浊……我跟一个小伙子跳下去,才把这娘俩给救起来……”
四爷就问:“你会游泳,她知道?”
“她当然知道!”庄游叹气,“公园还有那麽多人呢,她知道跳下去淹不死,她就是想告诉我她的决心有多大,叫我知难而退呢。人救上来,送到医院。大人把水吐出来,打了两天针,没事了。可桐桐的情况却很糟糕。
护城河的水是流动的,当时水深水量充沛。大人掉下去,重量在那里放着呢。孩子的轻,被水沖着走呢。救上来就迟了那麽一点。然后肺部大量积水,感染了。反複高烧、气喘、咳嗽,再加上小儿惊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