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住了几天院,没花多少钱。几千块钱的事,又不是花了百八十万,非得找你要。”桐桐就说,“不用了,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话是这麽说的,周娜却抓住了东西。她说:拿百万来!
真是狮子大张口。
“不仅是这次的事,还有之前叫你跟朱团长应酬那次,精神损失费也算上。”周娜咬牙,“一百万,咱们之后井水不犯河水。”
“非给不可吗?”
“对!不给……我心里不安。”
桐桐就说,“那得有见证的人呀!要不,去找个律师做个见证。您看,你要给,我不敢不要。要了我又害怕!您能理解吧!”
行!听你的。
找个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人拟定了赔偿协议,一切是出于自愿,然后做了赔偿。
转账一到,桐桐顺手就把赔偿协议拍下来,给身份证等信息打码之外,其他的都拍清楚了。她直接给发群里。
群里各位都看清楚,我住院她赔偿给我一万。
她叫我去应酬,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她自愿赔偿九十九万。
你们还有谁是被她安排陪酒去的,甚至去做更过分的事,不要求她赔偿吗?
发完一分半钟,她果断的撤回。然后编辑了一条感谢周姐的信息发了出去,意思是:合作一场,好聚好散。
但这麽长的时间,总有人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