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问起村长为人如何,阮南珠想了想回她,“村长读过书,凡事都爱讲规矩,还有些好面子。”
村长刚一进门,贾大嫂就迫不及待地告状,“村长,这死丫头不仅藏了个外人,还偷了我娘的遗物,你可要给我做主啊!”
村长转动浑浊的眼珠,只见阮南珠身后,确实站着一个生面孔。他多看了两眼,便察觉出苏木眼神中的异常来,原来是个瞎子。
贾大嫂见村长不说话,继续添油加醋,“这阮丫头之前还好好的,现在竟然又偷东西又动手打人,说不定就是被这外人撺掇得学坏了。”
苏木听着贾大嫂咄咄逼人,心下一思量,便有了主意。只要坐实了贾大嫂等人冤枉阮南珠,村长必然在她这个‘外人’面前丢了面子,阮南珠再以受害者的形象念几声委屈,定能大大减小被罚的概率。
至于她自己,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再不济,正好趁这个机会离开安平村。
她正色道:“官府办案,也讲究个证据确凿,你们说阿阮偷了东西,可有证据?”
“那根银簪,我娘生前一直带着,就她今天进去收拾的一会儿功夫,簪子就不见了,不是她是谁?”
苏木又道:“那就是没有证据了,既然分说不清,不如报官。”
“报什麽官?”妇人声音有些慌乱,“看在大家同村的份上,你把簪子还了,这事儿就算了。姑娘家家的,进了官府,名声总是不好的。”
周围人也七嘴八舌地劝阻,让阮南珠快点儿把东西还了,以免有牢狱之灾。
苏木微微勾起嘴角,“官差来了,先抓的可不是阿阮。本朝以孝治天下,律令明文规定,家中父母去世的,子女需寸步不离守足七日,违令者,杖刑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