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父信了大半。因为他气度谈吐不凡,破损的衣物也能看出来都是十分名贵的料子,肯定出身不低,高门大户中嫡子庶子争夺家产闹出人命的事屡见不鲜,所以倒也能说得通。除此之外,孟徐长相正派,看着格外面善,也令南父逐渐放下戒备。
由于断了腿,孟徐还是无法下床自由行走,几个月来全靠南秀主动请缨细致照顾。
南秀的心思全都写在了脸上,每天只要一碰到孟徐的身体就会红了耳朵和脸,有时候连脖子都是通红的,傻子都能看出来她很喜欢孟徐。
但孟徐总是不动声色地和她保持距离。不过承了人家父女的大恩大德,实在不好冷言冷语,所以孟徐面对天真热情的南秀心里时常感觉纠结无奈,尽量应她所求,时不时陪她说说话。
南秀怕他养病无聊,得知他喜欢看书后便跑去了城里,用从小到大攒下的钱给他买了许多杂书,又为了能和他多说一些话小心翼翼地请他教自己认字。
其实她自懂事起就和读书习字有仇,天天想着逃学去武馆练拳练腿法,长大一些又学长枪学刀剑,只勉强认识一些字,能颠三倒四背出几首诗词歌赋,让她老老实实坐下看书简直像要了她的命一样。
连南父都不强求她继续读书了,由着她去学功夫,至少还能强身健体,危急时刻也能保护自己。
油灯的光晕微微晃动了一下。南秀眼前一黑,练字的毛笔逐渐脱手,很快“啪”地一声落在桌子上,而她也软软趴在桌面,侧脸压着未干的墨上彻底睡着了。
然后她梦到自己嫁给了孟大哥。
她曾经在城里见过迎亲的场面,没想到自己出嫁的时候场面更加盛大热闹。周遭满是震耳欲聋的爆竹唢呐声,她坐在摇摇晃晃的八抬大轿里,红盖头垂在眼前,冰凉的珠玉随着轿子晃得她眼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