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纸被平整的放在桌上,像怕纸张受损,四周都用镇纸压着,连水壶都被提前拿走,不大的桌上端端就能看到一张纸,能看出放东西人的重视,明显想让徐邑一眼看到。
果然男人起床第一眼便被吸引视线,走进一看,男人眼底的笑意已然藏不住,现在的他想快点见到蜜枣。
而在男人走后,风从半掩的门吹进来,吹起来纸张的边角,这才看清上面只有一字,邑。
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字,连三岁稚儿都可写出,但对蜜枣来说,却是书写不下百遍,才写出最好的一个。
细细看去,又不单单只是一个邑字,就在角落里,还藏着一枚小小的枣,远远的看着邑字,是那么小心翼翼。
男人一路的脚步很快,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的相见一个人,想到希望那人立马出现在面前。
想到这里男人的步伐加快,伴随着激烈运动后的喘息,狂跳的心脏也不知道是因为加快的脚步,还是内心的悸动。
只是一会儿,男人的步子便来到药房后院,入眼的情景在后来的日子里都让他极为怀念。
茂密的树荫下,坐着明媚的少年,明明长相是那么艳丽,可纯净的笑容让人不觉俗气,刺眼的光透过树木的缝隙打在少年人脸颊、衣襟上,照的人像落入凡尘的仙子,连着看向桌案的碧色双眼,也像一汪春水拨人心弦。
葱白的手指间提着毛笔,像是遇到难题,秀气的眉头轻蹙,毛笔的尾端抵上脸颊,戳出个梨涡,不一会儿又消失了。
“松清,你说我写的字……哥会喜欢吗?”蜜枣不放心的问道,生怕自己写的还不够好。
“好不好的,你直接问本人罢。”陆松清从徐邑出现在门口就已发现,可男人看向蜜枣的神情,和茭白当时看向他是一样的,所以他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