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条有点奇怪。
原主母亲不是不想回杜家么?
杜晚歌本来想除了那条母亲戒指的全部删掉,但仔细一想,这些东西对于原主来说,却是最珍贵的记忆。
她不想否定任何一个人的存在,哪怕她觉得看上去觉得滑稽。
她将这些微博全部隐藏,重新注册了一个微博。
发了自己的第一条博文。
“爸爸买的粉色小书包~”
配图是乌长谦给她买的那只粉色小包,端端正正放在书桌上,边还有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她没注意自己发的是同城。
很快有人注意到:“这是lvsorbonne吧,实物颜色真好看。”
“不过有点小,背去上学能装什么?”
杜晚歌回复:“装爸爸的爱咯。”
摁下发送,明明是这样幼稚的话语,她忍不住觉得心情有些微的畅快,同时无比珍惜这偷窃来的片刻舐犊之情。
从前的她,没有资格说父亲爱她。
现在却显得如此理所当然。
因为乌歌就是这样一个被父母无条件爱着的孩子,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她父亲爱她。
连媒体都会感慨乌董舍命救女,乌氏千金带父逃离火场。
杜晚歌收起手机,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儿,想找一件得体的衣服换上,去参加杜家的家宴。
但找来找去,觉得穿太隆重反而刻意,不如卫衣长裤,而且天那么冷,如果真穿成那样,估计半路上就会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