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一百两?”这时有个穿着光鲜,一看就是富人家的公子大笑道:“本公子那一百两讨美人开心,也比花在你这乞丐身上强吧。”
“哈哈哈,你要是个美人,我们给你一百两又何妨。”旁边另一圆胖的富人公子笑道。
这时,季睿也看清了,一个形容魄落,比城外乞丐还要狼狈的小青年,脑袋微垂,看不太清长相,但身量细瘦,轻飘飘的像是没几斤重量。
而他面前一张很粗糙的木板子上,用炭笔写着。
出资一百两,一个月后双倍奉还。
字还算看得过去,像是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写出来的。这样的人,弄得如此落魄多半是事出有因了。
周围人不管如何议论,或白眼或嘲笑,或怜悯或看戏,他都没有表示,只有背脊越来越挺拔。
“要是你一个月后没有双倍奉还呢?”刚才笑话人的富家公子哥儿问。
这时,一直没作声的小青年才开了口,嗓音听着莫名干涩,“能,如若不能这条命公子自可拿走。”
“我要你命作甚,就是给我做仆从也不值一百两啊,这样吧,你家中可还有长得过去的姐姐妹妹,给公子我做婢女,公子我要是满意,说不定还愿意给你这一百两,谁叫这好事儿实在好玩呢。”
周围百姓一听,议论声登时跟涨潮似的,里面的惊呼羡慕,让那个富家公子哥儿面上越发得意。
一百两,对于平民老百姓算一笔大钱,但对他来说,不过就是和三五好友几顿酒钱。
但富家公子哥儿人又不傻,像他说的,有这个钱拿去百花阁、韵雅阁花不好吗?凭什么给一个贫困潦倒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