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狄霄也只能承认:“是我写的。”
合着纸上那七八个大字,根本不是布赫写的。
小孩子不光手骨软,还没什么定性,就算父汗又是说又吓,也没能叫布赫安稳太久。
狄霄初次尝试教孩子写字的快乐,总想写出点什么,又有成就感,等给明窈看了,还能被她夸两句。
谁知他的一腔热情,布赫完全不配合。
狄霄也是心头一热,才“代了笔”,又在听见王帐外族兵问好的声音后,重新把布赫按到桌案后,低声呵道:“坐好不许动,不然就再不带你去追兔子了。”
如此,才给明窈看了一副父子齐用功的画面。
可惜狄霄费得这番心思,一眼就被明窈看破了。
狄霄写的字,跟好看完全搭不上关系,也就只是一个会字罢了,反正平日他也少用笔墨,除了明窈,少有知道他字迹如此不堪的。
他拿起桌案上的宣纸,指尖在一个又一个的“窈”字上划过,薄唇微启:“窈窈……可敦喜欢吗?”
明窈的笑一下子维持不住了,她脸颊泛起热气,淬了一口:“没正经!”
说完,她抱着布赫就往外走,把布赫放到圆桌旁,拍了拍脸颊,方自在一些。
因为明窈今天回来得晚,用过晚膳,也快到就寝的时间了。
两人一齐把布赫送回他自己的小帐,交给念桃和青杏后,才返回王帐。
洗漱前,明窈还要再看一点账簿。
不过她刚翻过两页,忽然想起来:“我听族人说,今天有北部草原的人找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