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着都挺专业的,一开始为什么会接受一个学生来这里打工。”裴知闲从原书里知道秦风眠认识酒吧的老板,可还是想知晓细节。

调酒师将手里的酒瓶放下,换了只酒杯擦拭,水晶玻璃杯在暧昧的灯光照耀下,折射着漂亮的光芒。

他微笑着说:“我们老板捡到小秦的时候,他正在巷子里跟人打架。”

“你应该知道他以前的家庭背景,反正他身边的人挺乱的,那天他一对多,跟人打得昏天黑地浑身是血。”

只不过简短的几个字,便描述出当时的情景,以秦风眠的性格,跟人打架,一定不死不休。

“老板很欣赏小秦打架的风格,便把他带了回来。”

裴知闲忍不住插嘴:“欣赏那种狂犬风格?”

“是的,毫无顾忌,连自己的安危都不放在眼里的风格。”听到这个形容,调酒师也忍不住大笑道,“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狼,老板就看中了小秦这点。小秦也很直白,来了就说他需要钱。所以老板便留他打工,还给他预支了薪水。”

“你们大佬真是大善人。”

像是想起了什么,调酒师打了个寒颤,“如果你认识以前的老板,就不会这么说了。”

裴知闲知道老板之前是混道上的,自然凶狠,不得不说秦风眠确实很对这位大佬的胃口,头狼遇见另一匹独狼,总是忍不住惺惺相惜。

接着他询问了更多关于秦风眠的事,调酒师都耐心地一一解答。

在回黎家之前,秦风眠真的过得很苦,有时候裴知闲忍不住想,如果换成是黎阳,黎公子不知道能不能做到秦风眠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