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见姜偃明明生着白白净净软乎乎一张脸,左看右看都是个该叫家里人疼着,明媚活泼的年轻小辈,却端着架子,少年老成地站在那,一板一眼、规规矩矩给他行礼,比封家年近九十的太爷看着还威严,封绪流就忍不住想逗逗他。
小种子让他想到了前些日子捡的那只狸奴。
不知是不是母猫死得早的原因,幼猫打小无人护着独自在外流浪久了,有记忆起就靠着自己一只猫在野猫群里讨生活,不过才几月大,身子没有封绪流半个小臂长,绒毛都没褪,四肢粗短跑几步都能把自己绊个跟头,却会摆出老江湖的样子教他抓老鼠。
每当那只幼猫雄赳赳气昂昂,像是只山林大猫一样的走到他面前,封绪流都忍不住坏心地伸手把它戳翻在地上,一根手指压着柔软的猫腹,看它蹬着四肢在地上折腾半天起不来,小脸上写满了迷茫无助,封绪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小种子跟他那只猫很像,也不知道是那位姜公子本身性格如此,还是因为他还是个化形不久的小种子,才有些呆头呆脑的。
对方听了他的话,脸立马就皱了起来。眼里是明晃晃的不认同,想教育他不能这么对人说话,又顾虑他的身份不好开口,纠结的样子让封绪流忍不住笑得更加开怀。
他将手里的千梦递了出去:“开个玩笑。第一株赠予魔君大人的千梦,就是经由我手种植出来的,我说是你的父亲也不算很过分。”
“你让聂朝栖种千梦,是为了杀他吗。”姜偃拿着花在手指上转了转,并不接他的话。
闻言,封绪流敛起笑意看向姜偃。对方眼神清明,安静地回视着他。
“种千梦就要耗费人力物力修仙都,就要惹得天下人怨声载道,恨不得杀他而后快,”姜偃道,“千梦本身也是杀人利器,养得久了,沉迷其中,人就越来越疯癫。你们打不过他,但聂朝栖疯了,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