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不怕丢人,他活了二十四年,这是他有生之年来第一件新毛衣。

许招娣看他低头盯着毛衣不说话,一双眸子神色不明,问道:“你怎么不穿,是不喜欢这个颜色吗?”

陈建国摇头,一把将许招娣拥进怀里,低头霸道去吻她。

许招娣被亲得喘不过气,她推了陈建国一把才被松开。

陈建国嗓子有些沙哑:“喜欢,我是太高兴了。

媳妇,这是我活了二十四年,第一件新毛衣。

你信吗?”

许招娣心口一滞。

信!

怎么能不信呢?

这年代经济萧条,人民生活艰难困苦,吃不饱饭是常态,不识字的文盲遍地都是。

别说新衣服,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还有偏远山区的家庭,改革开放后都有兄弟几个同穿一条裤子。

谁出门谁穿。

这都是现实问题。

许招娣道:“以后多给你织几件,赶紧穿上吧,就是第一次织,手艺不太好。”

陈建国眼眶变得湿润起来,他一个大男人,居然也有想哭的时候。

当着许招娣的面穿好毛衣,许招娣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里面衬衣领翻出来,毛衣微微宽松,灰色跟他很搭配。

陈建国笑道:“好看吗?”

许招娣仰头,明媚的眸子里是陈建国的影子。

“好看,我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看的。”

这话让陈建国红了耳朵,他想说一些煽情的话,但话到嘴边怎么都说不出来,最后只好说了一句‘谢谢媳妇’。

陈建国摸了摸毛衣,暖和松软又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