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过去也就十来分钟,问问简老今日的安排,再决定过去的时间,免得扑个空。
“好,”林琅轻轻应声,再回抱紧闻昭非,少许懊恼地道:“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那就不喝,”闻昭非感觉喝酒后林琅很可爱,但酒对身体对大脑始终害大于利,不喝最好了。
闻昭非又拥着林琅缓了一会儿,才抱着她坐起来,再将人抱到卫生间里洗漱。
林琅还是穿上新衣服的红色羽绒服,这样她里面就不用穿太多了,搭配白色兔毛帽子和白围巾,只从梳妆台的镜子里打量就是冬天难得有的好看搭配。
“为什么大灰狼都不吃掉兔子?嗷呜一口!不就吃完跑不掉了吗?”林琅还是没忍住询问故事创作人的闻昭非,一次一次费九牛二虎之力把小兔子叼回家了,还总能把到嘴边的肉弄丢了。
闻昭非低咳一声,走来手在林琅的兔毛帽子上抚了抚,“因为……就没打算吃啊,大灰狼要把小白兔叼回家当媳妇的。”
林琅的故事里小白兔都能暴揍大灰狼,他的故事里大灰狼娶小白兔当媳妇似乎不算太出格。
之所以三次抓了放跑,主要还是因为他实在不会讲故事,怕这个故事说太快了,林琅要听其它的,他说不出来了。
“哦,”林琅脸颊泛起浅浅的红晕,朝闻昭非笑着要求道:“那……你什么时候想好了,给我说完行吗?”她还没听到大灰狼娶了小白兔呢。
“好,”闻昭非应了,林琅大抵没有嫌弃他讲得过于无聊,那就还能继续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