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恭敬地接过县令的笔纸,将其递给姜吟吟。姜吟吟持笔开始写状书。
状书写好呈上去后,县令看完状书,皱眉,状书与以往那些姑娘差不多,他这外甥侄子没有半点脑子,天天在大街上行事,这次,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住他。
想想他那如同泼妇一般的姐姐就头疼。
“被告赵良俊何在,原告说的可属实?”县令发问。
赵良俊起身,“回大人,草民不承认,原告她污蔑。”
县令瞥了一眼,那张脸不忍直视,还对着他使眼色,简直辣眼睛,他连忙挪开,清了清嗓子,“被告不承认,原告如何解释。”
姜吟吟瞧着那张猪头脸,没有漏掉他们之间的眼神交汇,她不急不缓。
“回大人,民女句句属实,我娘、二哥以及刚才去医馆的秦公子都是人证,而民女手中的匕首就是物证,大人可明查。”她将手里的匕首高举过头顶。
衙役接过她手里的匕首,递给县令。
姜吟吟咬重去医馆,秦公子的字眼,“他们抓不住民女,就意图借助匕首与民女打斗,只是民女运气好,得路过的秦公子相助,而他却受了伤。”
县令望着呈上来鲜血淋淋的匕首,脸色发白,蠢货,这些蠢货,竟然伤了大人物。
他忽而又想起大人临走前的敲打,额头开始冒冷汗,这要是不重惩,恐怕不能给大人物一个交代。
他眯着眼睛,眼神不善地瞥了一眼他的外甥侄子以及后面的一堆人,
县令手中堂木一震,“人证何在,原告说的可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