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若是有人走过,定会发现那狼王方才放爪子的地上,已经被抠出了两个深深的泥坑

江月儿好心情地还取了些山羊毛和兔毛,再挑了些迷踪林里的细竹子,交给了金耀。

“各种大小尺寸的毛笔都要,你看着办。”

对于古代的毛笔她也不懂,交给拥有百科全书般芯片的机器人最是适合不过了。

在空间里待久了,她发现人都变懒了。

这也许是科技改变生活带来的影响吧。

金耀的动作很快,在那老市侩看着珍珠不舍得撒手的时候,就通知她做好了。

空间里没有专门做毛笔的机器,全是这个机器人手工做出来的。

还贴心地给她配了个野牛皮的收纳袋。

刚看到毛笔的时候她都惊呆了,无论是做工还是质量,都能比得上老匠人了。

金耀虽然是个机器人,可却很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思维模式。

它在芯片中搜集了不同的古风图案,雕刻在每一枚毛笔的笔身上,一字排开,这一套毛笔就像是找大师量身定做的一样。

她见过游逸之和裘清的笔,精美程度也只能和金耀随手做的打个平手罢了。

比起江月儿,江承轩更是个识货的。

初见到这一套巧夺天工的毛笔时,他瞪大双眼,眼神狂热,手指颤抖地抚摸过笔身。

“月月,这真是给我的吗”

他出身百岭村,从小到大用的笔不是父亲用树枝做的,就是捡别人不要的。

一心用到了读书研学上,从未关心过自己的装备。

就连给江月儿看店,有了自己的积蓄时,也只是全部存着,给弟弟妹妹们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