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掉……我的心脏,长宵。然后……你就可以——”
长宵:!!!!!
是的,没错。
理智告诉他,她要死了,救不回来了。眼下最有利的方法,就是吃掉她的心脏,获得巨大的灵力加成,让他一举成为可以踏平神界的强大人物。
是妖鬼也好、神祇也好……都不重要了。到时候,无论他是怎样的存在,他的能力都足以踏平神界,夺回他一直渴望的自由。
而且,这还是她心甘情愿的。
心甘情愿要将自己的心脏奉献给他——这对于“善果一族”来说,比起那种不情不愿地强迫提供血肉的供奉,加成要强大许多。
因为虔心亦是珍宝,是灵药,是天地认可的法则。否则的话,神祇为什么需要人间的信仰作为供奉呢?
可是他现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抖着唇,浑身发颤,活像是个无用又可怜的废物一样,只会发出绝望的哀鸣,软弱得令人厌恶。
“琇琇……”他听见自己唤着她。
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堂堂祸神,堂堂世间最强大的妖鬼,竟然能够发得出那种凄哀之声来。
“你……你不要死……”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对,一定是自己被都怀玉这具躯壳里残留的那些凡人的软弱、无力、瞻前顾后、优柔寡断所影响了。
“我……我没想……我不知道你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