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这么一下子吃掉她,也是可以的。
只要吃掉她,那么将是对他们双方都有大好处之事。
她摆脱血肉之躯,神魂得证大道;而且他是祸神,“以己身度祸神”这样的功德,在天界的法条中是有明文规定的,足以为她在天界挣得一席之地——当然,这算是一种钻空子,因为“以己身度祸神”的结果,按理说应当是“祸神束手就缚”。
不过,哪一位当初制订法条的神族当初又会想到,祸神吞噬的这个人,乃是善果一族的后裔,即使给他多增添一条因果,但也同时会助他更上一层楼呢?
而他吃掉她之后,实力也将大增,说不定就能摆脱九幽深狱的束缚,重新回到千年之前那种全盛时期,当他还是纵横于天地之间,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就连天界都要忌惮他几分的,妖鬼长宵的黄金时代——
他的嘴唇在她的颈间流连着。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立刻张口咬下去。
……从另一个方面想,这个少女想要奉献与祭奠的,是都怀玉。并不是祸神长宵。
即使那个“都怀玉”就是他。
真正的都怀玉,除了一张脸、一具躯壳之外,什么都没有提供。
真遗憾,他现在或许已经到了黄泉。不然还可以问一问他,看到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一厢情愿地要以身祭奠他的时候,他会有什么样的心情。
长宵忽而感到了一阵索然无味——不,一阵难以言表的滋味。
……都怀玉,真是个幸运的人。
就如同他们天界那些一生下来就拥有全部的厚爱、天生就是神族的可恶家伙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