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明允噗——地喷了一口老血,小天爷大获全胜,发出了无情的嘲笑。
既然小郎君喜欢结实的,那么萧明允必须支棱起来,一会儿功夫就猎到两只兔子,一只鸡。
射中兔子腿的时候,谢澄安还很大方地夸了一句:“不赖嘛。”射中鸡翅膀的时候,谢澄安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想:真厉害。
血腥味会引来食肉动物,如此可以降低风险,不过,这需要极其精湛的箭法。
射中兔子二号尾巴的时候,谢澄安实在忍不住了,他鼓着掌、蹦着高,说:“射中了射中了!你好厉害呀!”
萧明允雄赳赳,气昂昂,抓紧机会刷好感,这时,一只雄赳赳,气昂昂,一看就很美味的大公鸡迎面走来。
谢澄安一把摁住萧明允即将松开弦的手,说:“它是跟我拜堂的那只!”
代替男子拜堂的公鸡,必须经过严格的挑选,郑丰年坑了萧家很多银子,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倒没敷衍,看这只大公鸡,又漂亮,又雄壮。
谢澄安刚进门的时候,人都吃不上米,更别说养鸡了,吃了?总觉得对萧明允不吉利。
放了吧,说不定比在他家过得好,没想到会在茫茫大山里再见,该是他家的鸡。
大公鸡似乎知道谢澄安是跟它拜过堂的人,它昂头挺胸地往前走着,一点也不害怕。
谢澄安咕咕咕地把鸡哄了过来,抱起来就开始撸毛,欢喜都从眼睛里面溢出来了。
萧明允:……
这么高兴?再看看那只宣告着胜利的鸡,替身而已,牛气什么?
萧明允抢过来:“拜过堂就没它的事了,现在我已经醒了,往后的日子是咱们两个过,不能有第三个。”
他都没这待遇,这鸡何德何能?扔远点,还赶了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