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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熙本就对自己的字很有自信,又得到他的夸奖,不免得意,挑了挑眉:“也没有特意练,书写一事,不过是日常。”

可在现代也没人每天用毛笔写这写那啊,这可得专门找时间练。

高怀瑜倒是忽略了这疑点,自动把他的意思理解为他本来就每天都会花时间练练毛笔字。

高怀瑜把他写好的字拿起来看了又看:“真好看,我什么时候能练成这样……”

元熙看着他那有几分倾慕的眼神,忍笑说道:“我教你。”

在魏朝他也手把手教过清河王写字。

不过他教的是一种仿造笔迹的本事,年轻时候带兵打仗,常常会在搞情报的时候玩点阴的,比如截一下敌军信件换封假的。类似的事情他没少干,并且还能亲自上,后来他把这本事教给了清河王。

其实只是找点借口多跟清河王相处。

“好啊。”高怀瑜转头看他,“那我以后也不用请老师了。”

元熙笑:“早餐吃了吗?没有的话我去弄,一会儿叫你。”

“嗯!”高怀瑜语调轻快地点点头。

元熙朝人挥挥手,十分潇洒地下了楼去。

高怀瑜捧着他那幅字坐下,又好好欣赏了会儿。

元熙写的行书,高怀瑜第一眼看到的感觉,就是四个字——笔走龙蛇。

每一笔的走势都十分矫健有力,洒脱不羁,还暗含着一种极有压迫感的威严气势。这种气势,甚至还要胜过字形本身几倍。

单看字看笔力,可能也就是名家里的中上水平,加了这一份独有的感觉在,就显得极有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