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是特别喜欢手表的款式,尤其是到手后,就觉得谈不上喜欢。
当时陆严是放到了一边,打算就这么搁置下去。
但就在几天前,他把手表给找了出来,跟着就戴在了手腕上。
他刚还有意无意的,将手腕给露了出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
但是在心动的人面前,大概人的理智和情感,都太容易受到影响了。
等到意识到自己做了过去绝对不会做的事的时候,已经是后面和后面的。
所以陆严不会松手。
不仅不松手,他还稍微一用力。
可谁知道他用力,傅戎也同样不肯放手。
于是小小的饭馆里,就出现这样一幕,一个冷峻充满了男性荷尔蒙的男人,和另外一个看起来年轻些的青年,两人就这样抓着同一个水壶,谁都不肯松手。
似乎那不是什么廉价的,扔在地上都不会有人弯腰去捡的什么破烂,而是一个无价之宝。
陆严自然下垂的眼角,这个时候寒冽的气息更强烈了。
可是他这种所谓威慑的冷酷,对傅戎根本不会起作用。
他才不会放手。
眼前的这个家伙,和他最在意的医生朋友睡了。
这个人还想成为殷或的恋人,他不同意,陆严就休想得到殷或。
显然傅戎不只是把殷或当朋友,也是当最重要的家人。
“喝我这杯吧,我没有喝过。”
陈锋是有洁癖症,但看殷或丝毫不在意这些,他将自己没有动过的那杯茶给递到了殷或的面前。
殷或倒是想喝茶壶里的水,可傅戎跟陆严在旁边对峙着,那架势好像一时半壶谁都不肯相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