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县令:“哦?你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名户书一乐:“大人,要说看脸卑职还真一时半会儿分辨不出来,小孩子么长的都快。卑职之所以一眼就能认出,原因在于那小儿右手上有烫伤的疤痕,形状宛如鸡爪,卑职印象格外深刻,在登记的时候也特别写了这个特征。”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几名幼童的右手,那户人家的汉子下意识的用手遮住自家孩子的右手,这一举动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时其他两名户书也纷纷点头:“回大人,正是这几名幼童。”
卫县令:“既然如此,你们当时是如何登记的?他们明明都有父母。”
几名户书互看一眼,离县的户书率先回话,他这边有三个幼童都是他经办的:“回禀大人,这三名幼童分别是去年腊月初十,腊月十八和腊月二十六王庄头带到县衙的。”
“王庄头说,他在路上遇到三名娃娃,因只看到小孩没见到长辈,怕遇到拐子就上前问他们家在哪里,想给他们送回家去,结果娃娃们说没有家,王庄头就带他们来到了衙门,说是育婴堂想收养。”
“卑职依照律令将小娃娃单独带到内堂问话,我问他,家在哪里?他说没有家,我又问他,爹娘在哪里?他说没有爹娘,我又问他,可还有别的亲人了?他说没有。卑职便派衙役去王庄头捡到幼童的地方去打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谁家丢小孩的。”
“结果是没有,都说这幼童是突然出现在那里的,卑职这才登记,又请主簿大人审核无误,王庄头将幼童领回。”
“卑职还记得,腊月十八收养的那个幼童其实是腊月十七王庄头送到县衙的,只不过是傍晚,衙门马上下值,故此我做主留了那小童在县衙住了一晚,我们县令大人知道了,还问了几句话,那幼童也说没亲人了,我们大人看其可怜还请家中娘子为小童准备了饭食。”
过程清清楚楚,说得更是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