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遇开始倒回去看“乙方义务”。
这部分的条款比方才的“肢体接触”还要长,里面的约定也十分古怪。
除了迟遇能预想到的,什么要和谢卿晟共同见亲戚见家长并且适度地表现出亲密一类的,还有些迟遇想不到的——
比如迟遇应当尽最大可能努力完成学业?应当时刻保持身体健康?
迟遇疑惑地看着条款,又不解地看向谢卿晟。
谢卿晟皱皱眉:“如果你成绩太差,体质太弱,会让我丢脸的。”
迟遇:
原来是一位这么要面子的有钱人。
这么过了一下午,迟遇翻完了这一本协议。
谢卿晟:“还有什么疑问吗?”
迟遇:“
有。”
谢卿晟:“什么?”
迟遇:“按照这个协议,除了你的家人以外,我没必要告诉任何人我们结婚了或者我们离婚了吧?”
协议里有一条“披露”,大意是乙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告诉其亲友这段婚姻,且甲方应予以配合。
谢卿晟:“对。”
“严格说来,如果你自己选择不说,那这段信息只会留在民政局。除了你将来的伴侣外,不会有人知道这次婚姻。”
他顿了一下,又道:“只有你的伴侣会知道。”
迟遇嘴角沉了沉,低声应了一句:“无所谓,反正不会有这么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