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朝眠听得直想笑。

不关心儿子伤势也就罢了,大概还觉得他受伤丢人,先和其他人比较一番……姜朝眠毫不怀疑,姜万信甚至能按他们受伤的程度排个名次。

原身有这种爹妈,不比他这个孤儿好到哪儿去。

他故作茫然:“爹,你没听到书院的消息吗?”

姜万信一顿:“什么?”

“这次去的各家弟子都折了进去,还是蓬莱书院的青渊仙君带了书院的人来,才把大家救出去的。”

听到所有人都众生平等地栽了跟头,加之有青渊的名头作保,姜万信确信这回任务的确不简单,脸色总算转晴了些。

既然如此,沽海的事倒是可以慢慢再了解。

他终于指着姜朝眠旁边的俊美少年,问:“他又是怎么回事?也是你管来的闲事?”

伏商垂眼,冷冷看着那根手指。

姜万信从少年的眼神中感觉到一股寒意,越发不满。

什么东西?一个小屁孩,也敢这样瞪他。

姜朝眠及时站过去,把姜万信的注意力拉回来:“不是,爹,这是我买来的灵仆。”

“他灵力很不错,可惜没人教过他,什么都不会,”姜朝眠说,“不过就算这样,他在沽海的时候也救了我的命。我想带他回去,爹你没空的时候,他可以陪我练剑。”

姜万信扫视伏商几个来回,看到了姜朝眠宣称“很不错”的灵力。

比姜朝眠好一点,但好得不多。

“你要找人给你当靶子,太清山上有的是,用得着去外面找这种歪瓜裂枣?”姜万信淡淡地说。

许多仙门中的弟子都有灵仆,类似于现代社会的陪练,只不过灵仆地位比陪练低多了,说是人肉沙包也不为过。

姜朝眠过去没有养,是因为他一向是由姜万信亲自陪练。

他才是那个人肉沙包。

“不,我就喜欢他。”姜朝眠说得简单粗暴。

“如果是他的话,我觉得我会比以前更愿意花时间练剑。”

伏商呆呆抬起头,看向他。

人类在说什么?

姜朝眠冲他偷偷眨眼,示意他稍安勿躁。

果然,姜万信不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更不觉得儿子是对这个人有什么特别感情。在他看来,有偏爱的灵仆和更喜欢用某个法器是一样的意思。

灵仆也是花钱买回来的一种器具。

更重要的是——